| 告 知 书
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3896520 投诉电话:83214212
办理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迁移)审批须知
一、办事流程
1、窗口受理员受理;(大厅)
2、领取填写防空警报设施拆除(迁移)申请表;(区办)
3、审核批准申请事项;(区办)
4、区办理后向市办备案;(区办)
二、申办资料:
1、人民防空行政许可申请表;(原件)
2、防空警报设施(移交)登记表;(复印件)
3、防空警报设施接受单位资料;(原件)
三、审批依据:
1、《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
3、《武汉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第98号令)
四、法定时限:
五、承诺时限:7天
六、责任部门:区人防办
七、事项类型:行政审批
八、收费标准:
九、办理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十、承办责任人:吴照贺
十一、联系电话83081001
东西湖区人防工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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