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人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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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湖区人防办公室

    关于对全区人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

    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工程科、平管所、各工程使用单位:

    目前,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已进入第四阶段。为指导、督促和检查各有关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根据《关于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武安办[2007]12号)和《关于在全市人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防空政办[2007]50号)文件要求,将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督促检查时间

    2007年7月16日至7月31日,具体到各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促检查的内容

    1、贯彻落实《武政办通知》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情况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3、开展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情况;

    4、已发生事故的处理情况和重大事故查出情况;

    5、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的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有关部门是否认真执行了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经济、科技和行政等政策措施,是否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了相关法规、经济政策等措施。)

    三、督促检查的方法:

    1、本次督查工作,由市安委会领导、市人防办领导带队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检查;

    2、督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看现场的方法;

    四、督查工作的要求:

    1、请各工程使用单位根据此次督查工作的总体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联合督查组根据各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对被检查的单位和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讲评,并反馈存在的问题;

     

                                                                                       二00七年七月十八日

     

     



    200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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