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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现在的位置:东西湖区人防办>>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东西湖区实际,制定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 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人民防空战备建设总体规划和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协同军事部门做好城市防卫建设。
    (三) 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与人民防空有关的规定;负责全区人防工程行业管理和人防建设统计工作。
    (四) 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综合管理工作和已建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经营管理和使用功能的监督检查。
    (五) 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并对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行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
    (六) 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以及其它各项保障方案。
    (七) 制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规划、组织、训练全区防空专业队伍。
    (八) 组织开发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防空宣传教育计划。
    (九) 制订全区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和开展人防科研。
    (十) 管理全区人民防空经济、物资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区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一) 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清除空袭后果,配合做好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